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第74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普陀區東新村四期北塊一號、二號和南塊(西片)一號、二號地塊房屋征收工作指揮部委托就《普陀區東新村四期北塊一號、二號和南塊(西片)一號、二號地塊房屋征收工作指揮部常年法律顧問詢價比選項目》進行詢價比選。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比選。

一、采購項目

1、項目名稱:普陀區東新村四期北塊一號、二號和南塊(西片)一號、二號地塊房屋征收工作指揮部常年法律顧問詢價比選項目

2、采購內容:服務期限內,供應商將為采購單位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二、比選日程及須知

1、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可于公告發布之日(201879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代理機構出遞交相應材料,采購人審核后,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發放邀請函,特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與之后詢價比選。

2、收到邀請函的投標供應商,應在邀請函要求時間內,到代理機構購買詢價比選招標文件。

3、遞交資格材料地址:浦東南路345615樓。

5、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前來購買比選文件時,比選文件的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整,交至浦東南路3456號江天大廈15樓。

6、供應商應按比選文件所規定的日程安排準時參加本次詢價比選的各項活動,如有缺席,按自動中途退標處理。

凡愿參加比選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比選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比選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為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供應商應提供其現行有效的執業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比選時上述資料需攜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遞交原件,審核后不予退還。

四、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普陀區東新村四期北塊一號、二號和南塊(西片)一號、二號地塊房屋征收工作指揮部

    址:上海市清波路85

聯 系 人:葛冰

    話:62421155-3325

 

2、代理機構: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45615樓(江天大廈)

    編:200125

聯 系 人:許之瑜

   話:021-64187262*8004

    真:021-64045966

 

 

普陀區東新村四期北塊一號、二號和南塊(西片)一號、二號地塊房屋征收工作指揮部

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